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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想讹钱怎么办?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3-03

  一、车祸和受害者原本的疾病共同导致受害者死亡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疾病与交通事故都是造成受害者死亡的原因,二者缺一不可。因此交通事故属于受害者死亡的原因之一,并且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那交通事故只是造成受害者死亡的原因之一,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答案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旨在保护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强制性保险,被保险机动车辆在交通事故中只要存在责任的,就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全额赔付,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的才按责任分担。

  因此车祸和受害者本身的疾病共同造成受害者死亡或者受伤严重的,车主只要存在责任,就就应当赔偿受害者的损失。

  二、车祸没有造成受害者严重受伤,但受害者本身有疾病需要治疗的

  这种情况下,找法网小编认为,车主只需在自己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金额即可。比如受害者本身有骨头坏死,这个病不是因这次车祸造成的,这次车祸只是导致受害者有轻微擦伤,而受害者却要求车主支付治疗骨头坏死花费的医疗费,这对于车主而言是不公平的。

  车主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该疾病与车祸无直接或间接的因果关系,则可不承担相关的医疗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计算主要是以“必须”为其标准。所谓“必须”,应解释为合理的必要。该费用的支出必须是因此次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如果是治疗非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或是超出医疗期限而拒不出院等情形,上述情形则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医疗费范畴内。

  发生这样的情况车主应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 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因此,如果您认为对方提出的要求您无法满足的,您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如果调解未能解决问题的,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权利。

  在遇到交通事故赔偿款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建议您到找法网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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